第三百三十九章 赈灾款项-《胜利之钢蚁雄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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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二,将救灾所花的实际款项,列出一个清单,送交南京国民政府的同时,在各大报社刊登出来,欢迎实业部与财政部进行监督,并将所有说不清去向的款项,一律归结于军火买卖,或抗日征兵所用。
其三,雇佣专业的笔杆子撰写文章,营造有利川军的社会舆论与氛围,向外界承认川军上下,确实挪用了救灾之款项,不过是遵循宋代的赈灾办法,即“灾年募兵法”与“以工代赈法”。
以上两法还是宋代之初,宋太祖所倡导的救灾办法,虽然后来造成了北宋的“冗兵”之危,但是效果确实是立竿见影。
“以工代赈法”,可能很多人都知道,就是由政府出面,向灾民提供一些临时的就业机会,比如修筑道路桥梁,或比如垒建城池沟渠,让灾民得以挣钱糊口,不至于为了活命而为非作歹。
而此法的最大好处在于,既能保持灾民的人格尊严,还能让救灾之事能够长久下去,此法的倡导者正是宋代名人范仲淹,也就是写下了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的那位。
至于“灾年募兵法”,就比较高深了。
每当某地有了灾荒时,政府官员怕有人当李自成或张献忠,于是干脆将该地的青壮年,即时的征召入伍,这样一来,既避免了这些青壮年参与造反,还为当地的军队增加了兵员,而且这些人一旦当了兵,军饷足以养家糊口,而且宋代初期的名相富弼,就是此法的倡导者。
这么好的办法,为什么会失传呢?
当然与宋代的衰落有关。
后来有人将两宋的灭亡,归结于“冗兵、冗官和冗费”,其中冗兵一项,正是源于“灾年募兵法”。
到了元代就不必多说了,这事对他们来说太高深了,还没等他们真正想明白,就出现了“一个石人,一只眼,挑动黄河,天下反”。
到了明清两代,也别想这美事了,连堂堂七品县令,都拿不到几两饷银,当兵的与当叫花子差不多,在康乾盛世时,英国特使马嘎尼,在笔记中提到,“满目的贫穷与野蛮,当兵的在捡垃圾吃”。
到了民国就不一样,民智已经开化了。
何况1937年5月25日后才拨的款,真要下放到灾区,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不是,而且一个多月后,就爆发了“七七事变”,因此将一部分的救灾款项,挪用于抗日救亡的事业之中,也是说得通的。
何况川西军火的实际价位,一直是个秘密。
只要刘湘与刘亦诚自己不说,外人还真不知道个中的内情,将去向不明的款项,一律算入武器装备的费用之中,也就天衣无缝了。
另外,这俩人还知道一个不算秘密的秘密。
为川省赈灾所发行的债券之中,百分之八十的份额,是通过孔财神牵线,卖给了山西的土财主们,换而言之,只要在山西的抗日战场打好了,此事也就平息了。
当刘湘的大难题一解开,川军上下哗变的事情,也就风消云散了。
六十万即将奔赴战场的川军,也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出川了。
刘湘为了感激刘亦诚的支持,决定亲自给四十七军,师级以上的军官们,一一的单独写信,要他们与刘少将精诚团结,在即将爆发的石家庄一战中,打出川军的威风来,不要让全国人民为此失望。
军长李家钰、副军长罗泽洲、参谋长魏粤奎,以及104师长李青廷与178师长李宗舫,尽皆有份,连全体官兵也有一封公开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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