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所有人都以为孟宵是主力,她才是对方的腿部挂件,其实正好相反。 打丧尸的时候,孟宵最长干的一件事就是在车里摇旗呐喊,瞎指挥过干瘾。 等危险过去了下车乐颠颠掏丧尸脑袋,剥晶核。 要说也是个异能者,怎么这么废头呢? 用孟宵的原话说,他是负责交流的文职人员,喊打喊杀的事情要交给战士。 没错,这人有个非常有用又非常鸡肋的异能,和丧尸交流。 当初第一次见面,还装深沉,不在登记处留名,她以为是出于谨慎考虑,其实就是拿不出手,不知道怎么说。 组队的时候她也没问,等真正面对丧尸,这人光知道往后躲,一点忙也忙不上不说,有时候还帮倒忙。 被黏上了的沈玉暖,只当收了个小弟,开开车,搬搬东西,打打下手之类的倒也可以。 后来想想,互相利用什么的,是形容他们俩最贴切的词语了。 孟宵大概是这个世界上除了男女主之外最得老天喜爱的幸运儿了,眼睛独特天生有观气之术加身。 有这人在身边,是天然的屏蔽器,男女主遭殃的这段日子她能安全放心的度过。 如今天道有了裂缝,这是新旧规则交替的关键时刻,让这个天然屏蔽器跟着还是很不错的。 至于孟宵为什么跟着她,这个更简单了,沈玉暖将这人从头看到尾。 孟宵瑟瑟发抖,双手环胸警惕道,“你你要干什么?别妄想了!我是不会屈服的,富贵不能淫,威武不能屈,说的就是我!” “就你这样中看不中用,一顿饭能吃一头变异牛的家伙,不跟着我简直是死路一条。” 饭量大,人懒,嘴皮子贱,最重要是弱鸡,综上所述,不黏着她这个福泽加身的人,他那双眼睛就白长了。 孟宵放心了,“只要不是觊觎我的美色,咱么俩就凑合过吧。” 送给对方一个白眼,“别得了便宜还卖乖,好好学学厨艺,你也就这点价值了。” 孟宵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,其实心里乐开了花。 第(2/3)页